业内建议付快递上门派送费 平台公司联手解决问题
原标题:记者调查:最高罚款3万元,能否打通快递上门“最后一公里”?
央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记者汪宁)付了快递费,收件地址也明明写到了门牌号,却仍被放到附近的快递柜和驿站。
消费者要求送货上门,却依然被部分快递员拒绝……
生活中,未经同意而派件到其它存放点的行为,屡遭消费者不满。
如今,这种行为可能会面临严罚。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快递员未经消费者同意就不上门投递时快递企业的行政责任,最高可被处罚3万元。
其实,2013年1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标准及处罚措施也曾发布规定。
业内专家表示,2013年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从引入快递服务标准的原则,对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行为处罚。
但是,具体细节不是特别明确,这也是未能全面落实的间接原因。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表示,此前,类似规定在现实中落实不足的原因,包括监管不足、企业合规意识不强、法规宣传不足、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和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企业合规意识,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