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母亲起诉儿子还购房款 对家庭是一个警示
媒体评母亲起诉儿子还购房款
据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杨母为单身母亲,原有套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唯一住房,有独子小杨。她卖房得370万并转账给儿子,用于购买通州区一套面积较大的房子,自住且给儿子当婚房用,产权证上只写了儿子的名字。
2019年6月,小杨结婚,杨母与小杨夫妇一起住在新房里。婚后不久,儿媳就与杨母因日常琐事发生矛盾。坚定站妻的小杨与杨母的关系也不断恶化。之后,小杨夫妇从新房搬出。后来,因妻子再次与杨母发生争吵媒体评母亲起诉儿子还购,小杨一怒之下,将杨母微信拉黑。
2022年,为了解决女儿上学问题,小杨向外婆发微信:“把通州的房子卖了,让我妈拿着她原来卖房的钱再换一个房,我再攒钱买一个房。”“如果我妈不能同意,一个月后我将上法院起诉我妈,要是真的闹上法庭,我们母子情分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知悉儿子所说的话后,杨母说她“彻底心寒了”,表示如果小杨以排除妨害为由起诉自己,她会“无家可归”。于是杨母起诉小杨返还购房款370万元,以备将来养老之用,获得了法院的支持。这个判决符合习惯法,或曰善良风俗。
这是一个大家庭本位与小家庭本位冲突的典型案例。现在的成文法框架,讲的是个人本位与小家庭本位:财产的划分是以个人与小家庭定边界的,小家庭则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父母把子女养成年,已经尽了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则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房款 对家庭是一个警示。
子女未成年,要仰仗父母的关爱、照顾与保护,父母对子女有监护权与控制权。子女成年后,脱离父母,另组核心小家庭,如果结婚、买房靠的都是自己,并没有从父母那里取得资助,也不期待从父母那里获得大额财物或遗产,那父母并没有干预子女生活的正当事由与有效抓手,子女从大家庭“独立”并获得小家庭的“主权”。这是一种正常的家庭代际权力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