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 二审宣判 生前不养死后想瓜分财产!!
【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 二审宣判】在司法的天平上,公正被精心衡量;而在社会的大舞台上,人心与道德同样备受考验。近日,一场关于“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的案件终于迎来了它的二审宣判,这一判决不仅关系到涉事双方的命运,更像一面镜子,映射出现代社会中人性的温度与法律的刚度。
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 二审宣判
【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 二审宣判】在司法的天平上,公正被精心衡量;而在社会的大舞台上,人心与道德同样备受考验。近日,一场关于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的案件终于迎来了它的二审宣判,这一判决不仅关系到涉事双方的命运,更像一面镜子,映射出现代社会中人性的温度与法律的刚度。
5月17日据上海二中院:马某与妻子生前育有一子。妻子、独子相继去世,家附近的水果摊主刘某对他颇为照顾。
2017年,在儿子去世后不久,马某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马某在离世后将房产、存款等财产赠与刘某,
2019年3月,马某与刘某就《遗赠扶养协议》到上海某区公证处办理公证。马某的姐妹、外甥等亲属作为被告,对《遗赠扶养协议》提出质疑。
一审法院认定刘某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在与马某签署遗赠扶养协议后,按照约定履行了对马某生养死葬的义务。故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家属不服,二审上诉。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判决驳回马某亲属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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