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撞死小狗后推倒狗主致其死亡 法院;担责10%赔偿10万元!
2022年3月,一老人因小狗被撞死与车主推搡,此后诱发基础疾病死亡。桂阳县法院:车主担责10%,向原告家属赔偿十万余元。
车主撞死小狗后推倒狗主致其死亡
【#车主撞死小狗后推倒狗主致其死亡#】2022年3月,一老人因小狗被撞死与车主推搡,此后诱发基础疾病死亡。桂阳县法院:车主担责10%,向原告家属赔偿十万余元。
2022年3月4日,唐某驾驶面包车不慎撞死路边的一只小狗。在饲主吴某玉(60多岁)发现并要求赔偿时,双方发生争执,唐某在冲突中不慎将吴某玉推倒,导致其受伤。吴某玉因基础疾病并发,经过治疗后不幸去世。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的行为虽非致死直接原因,但诱发了吴某玉的死亡,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综合考虑了吴某玉的死亡原因和唐某行为的参与度,酌定唐某承担10%的责任。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法院认定原告的损失合计为1038563.62元,因此,唐某应赔偿的金额为103856.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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