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无夫妻之实离婚女方判还彩礼 法院:女方返还32万元!
【婚后无夫妻之实离婚女方判还彩礼】近日,鼓楼法院审结了一起有关彩礼的离婚纠纷。法院认为,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亦有同居生活,但结婚时间不长,且没有夫妻之实,故判决准予胡某、李某离婚,李某向胡某返还彩礼32万元。
婚后无夫妻之实离婚女方判还彩礼
【婚后无夫妻之实离婚女方判还彩礼】近日,鼓楼法院审结了一起有关彩礼的离婚纠纷。法院认为,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亦有同居生活,但结婚时间不长,且没有夫妻之实,故判决准予胡某、李某离婚,李某向胡某返还彩礼32万元。
2020年1月,胡某(男方)与李某(女方)经媒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决定于2021年1月结婚。经双方家庭协商,胡某需给付结婚彩礼50万元。婚后双方发生矛盾,李某认为这段婚姻难以继续,于2022年7月诉请离婚。胡某对离婚没有意见。
胡某认为其与李某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双方之间产生矛盾导致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一类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结婚彩礼。法院判决李某返还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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