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公告境外债务重组进展,杨惠妍:相信市场一定会重新向好
碧桂园境外债务重组有新进展!
4月7日,碧桂园发布公告,就其境外债务重组进展及委任法律顾问事宜进行披露。公告称,碧桂园在2023年10月10日宣布寻求全面解决方案后,与债权人及主要顾问合作,境外债务重组已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已成立代表银行债权人的协调委员会及代表债券持有人的项目小组,目前双方正在商议信息共享机制和费用安排。
公告称,过去数月公司与债权人及主要顾问紧密合作,在建立境外债务重组程序上取得积极进展,并在有序地推进该程序。主要财务顾问正持续推进现金流模型的准备工作。此外,为向债权人提供共同的资讯平台,公司已聘请了德安华对集团进行独立债务回收率分析,帮助债权人未来在审视公司经营情况时能够做出更好的理性判断。
此外,公司现已委聘年利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境外债务重组主要法律顾问。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将和公司及其主要顾问一起确保公司和境外债权人之间保持透明且具建设性的对话。公司和顾问将与债权人一同探索所有可行的境外债务重组选项,以寻求对当前状况的整体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底,碧桂园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获悉Ever Credit Limited(呈请人)于2024年2月27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的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呈请人(贷款人)与本公司(借款人)之间本金约16亿港元的未支付定期贷款及应计利息。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
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若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则于起始日(即2024年2月27日)后对本公司直接拥有的财产作出的任何处置(不包括本公司附属公司拥有的财产)、任何本公司股份转让或任何本公司股东地位的变更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授出的认可令。若呈请随后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关财产处置、转让或变更均不受影响。3月4日盘后,碧桂园发布公告,称将在稍后阶段结合境外重组进度,考虑是否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