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密集发布公积金新政:提公积金装电梯、个人也能缴纳……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密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天津、成都、沈阳、武汉、济南、太原等地发布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部分新政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海报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这些公积金优化政策主要包括下调公积金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等方面。
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期限
1月31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的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倍数。此次调整后,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为何做这样的调整?据介绍,烟台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自2023年6月起已连续7个月小于(等于)85%。根据中心《关于调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标准的通知》(烟住贷〔2021〕1号)中“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小于或等于85%时,倍数按30倍计算”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进行此次调整。
2月2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调整为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在购房地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及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进行认定。
沈阳市放宽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从2024年3月1日起,职工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35年减房龄”延长为“40年减房龄”,二手房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