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被清盘,迎来大结局了吗?还有五个问题可能改变结果
香港高等法院对中国恒大的清算令已在1月29日上午下达,接着在下午又指定了安迈企业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米德尔顿和黄女士为中国恒大破产案的联合清算人。按照香港的清算法律,中国恒大很快就将被清算人接管。
不过,香港法院指定任何人担任中国恒大的清算人,都可能面临以下五个棘手的过程和问题。一、恒大可以提起上诉。
虽然恒大在周一被香港高等法院下达清盘令,并为其指定了联合清算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恒大破产案迎来“全剧终”。因为按照香港的法律,理论上恒大还可以提起上诉。只不过提起上诉,并不能导致恒大破产清盘的程序被暂停。除非恒大做出上诉。即使是香港高等法院做出的清算裁决,也是可以上诉的。因为香港高等法院由上诉法庭及原讼法庭组成,具上诉及原讼司法管辖权,可以审理上诉及初审案件。二、在清算过程中如果能与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也可能暂停或取消清算令。
按照香港的企业破产清算法律,在法官颁布了清算令后,会提名清算人,并由清算人接管破产公司所有业务。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恒大还能够提出一些新的重组方案,该方案又能够获得债权人和清算人的支持,再提交到法院和债权会议,还是有可能取消或暂停清盘令的。因为清算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清算法律制度中,清算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目的还是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在法律层面,还是鼓励债务人能够提出获得债权人认可的重组方案。实际上中国恒大债权人早在2022年6月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了提请恒大清盘的申请,只不过一年半之间,恒大始终未能拿出令债权人满意的债务重组方案,反而暴露出更多的财务造假和隐藏债务。三、香港对中国恒大下达的破产清算令,在内地能否得到足够的承认还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