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男子没要到3000元生活费纵火烧家 警方通报:该男子已被刑拘
1月8日,四川成都新都区一男子因家庭矛盾放火点燃自家房屋。消防救援局通报,事情系一男子向子女索要3000元生活费未果后人为纵火。
消防救援人员现场处置。图/消防救援局
1月8日21时8分许,四川成都新都区一小区居民房发生火灾。21时14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经侦察,发现是101室居民房客厅起火,现场有明火,烟雾较大。消防员立即出水枪进行处置,立即出水灭火,并组织搜救小组对楼内被困人员进行救助。
21时25分,火被扑灭,现场过火面积16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事后从辖区派出所了解到,此次火灾发生是由于家庭矛盾。1月8日晚,47岁的男子向子女索要3000元生活费,其子女只愿支付2000元,随即男子做出人为纵火的极端方式。目前纵火男子已被刑拘,后续审判警方正在处理中。
国家消防救援局提示,放火行为不仅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我国对故意纵火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