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新规部分条款受热议 业内解读:或有适应性修改
酝酿已久的网游新规一经公布即引发市场热议,A股、港股游戏板块反应强烈。
1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资本市场游戏类上市公司股价应声下跌,多家公司跌超10%。港股市场,腾讯控股大跌12.35%,网易跌超24%。A股市场,包括三七娱乐、游族网络、完美世界在内的多家公司盘中跌停。
新规对行业实际影响究竟如何?征求意见稿是否会有较大修改?市场各方对此高度关注。
针对《征求意见稿》的影响,多家游戏公司于12月22日当天迅速作出回应。周六,国家新闻出版署也回应称,“《征求意见稿》立足于保障和促进网络游戏行业繁荣健康发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更广泛听取意见、完善规章条款的过程”。
申万宏源互联网传媒高级分析师袁伟嘉对第一财经表示,第十八条对高ARPPU(average revenue per paid user,付费用户平均付费额)游戏运营和变现模式会有一定影响,但影响幅度取决于实际执行细则。规定对低ARPPU游戏影响较小,对出海游戏基本没有影响。第十七条关于“禁止强制对战”在旧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有类似规定,预计边际影响不大。
“网游新规的本意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周六官方回应是及时的,会继续征求企业用户、消费者等方面的意见,不会对行业发展产生大的影响。”有了解办法制定过程的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第十七、十八条预计还会有适应性修改。
多方迅速回应
《征求意见稿》共8章64条,就网络游戏的出版经营、运营、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包括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不得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过度消费;网络游戏币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其它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