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2孩7年后男方诉返还彩礼7万余元,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广西柳州,一“夫妻”分手后,男方要求返还猪肉、糍粑、水果等彩礼费。
据悉,吴兴(化名)与石香(化名)两人2015年举办婚礼,双方因为年龄问题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女方以妻子身份搬进男方家里过起同居生活。现双方感情破裂因彩礼问题对簿公堂,吴兴认为石香此前收取了彩礼现金、猪肉、糍粑等共计7万余元的彩礼费,女方应予以返还。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当事双方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办理结婚仪式后共同居住生活长达7年之久,并且生育了两个女儿,已实质上具备“夫妻之实”,对男方要求返还礼金要求不予支持。
网友热议:笑亖大写的白瓢建议这边女士找隔壁结婚16年仨孩子都不是自己的男人好人还是跟好人一起吧恶人就留给恶人磨
算这么清楚是干嘛?这男的是结婚还是比心机啊,好一个诡计多端……居然看到评论有人说他这是精打细算?真的是服了,不敢想如果没给彩礼的话,男方会不会早就跑路了
我的妈呀,这个男的算的比女生算的还精细,买的肉水果都要算出来,第一次见这样的男的
不是,15年认识,16生孩子,因年龄无法领证,同居多年后女方达到法定年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很难不怀疑,女子结婚时是未成年,恶心
他怎么不去啊,还有生了两个孩子了还没领结婚证,不算夫妻?等等,怎么七年了还没领到结婚证?在一起的时候多少岁?他怎么还有脸去要回彩礼,果然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麻烦这类女生长长脑子,不要到最后才知道自己跟了个什么玩意儿!!
这个男的也太奇葩了吧,男人的脸都被你丢到太平洋去了,呵呵,话说回来,我也想知道婚姻给女人带来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