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电池带回室内充电 电动车电池入户充电起火, 北京丰台一男子被拘留
12月22日,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从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19日晚,一小区底商因店主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屋内充电而起火,所幸消防员接警后及时赶到,扑灭火势并疏散楼内居民,无人员伤亡。事后,店主张某某承认,为图方便而将电池放到店内充电。最终,他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12月19日晚上20时许,在丰台区一家烟酒商店内,店主张某某在柜台内玩手机时闻到了一股焦煳味儿,抬头一看,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喷涌着火光和黑烟,张某某第一反应去关掉电闸,随后便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20时14分,总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调派救援力量到场处置。起火的烟酒商店是一处小区的一层底商,消防员兵分两路,一路铺设水带灭火,另一路前往二层疏散那里的8户居民。5分钟后火灾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事后,火灾调查人员发现,起火点位于烟酒商店内的冰箱旁,起火前张某某就是把电池放在这里充电的。充电过程中,电池电气线路故障起火,引燃了周边的可燃物,这才酿成了火灾。张某某面对讯问时悔不当初,他说自己之前就看到了类似的报道,但自己没太在意,觉得同样的事儿不一定发生在自己身上,为了图方便,心存侥幸才把电池放到店内充电。
正如张某某所言,自己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放到店里充电属于“明知故犯”,对消防宣传和提示也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在张某某租用的底商所在楼内,就张贴了电动自行车严禁入户充电的消防宣传海报,社区和小区物业人员也曾多次开展过入户消防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