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撞上电动车家长索赔 法院判骑车人担七成责任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一则电动自行车与男童相撞的视频引发不少网友热议。
视频中,电动自行车往前行驶,男童从侧面向道路中间冲出,与电动车相撞。事发后,交警判定电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
12月8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先生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一审判决其承担7成的赔偿责任,赔付原告2600多元钱。张先生坚称自己无责,并表示正准备上诉。
有律师表示男童撞上电动车家长索赔,在此事件中,张先生作为驾驶人负有高度的安全注意义务,8岁男童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监护不力,双方均需承担一定责任。
与飞奔的孩子撞上了
据张先生讲述,视频中的交通事故发生于2022年10月22日,在广州市海珠区。当天下午5时许,张先生骑电动车出门时,在小区内部道路发生了该事故。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路段两边都停满了车辆。张先生出现在该路段前,有两个男孩左右跑动穿行道路玩耍。张先生骑车经过该路段时,男孩从旁边的一排车辆中冲出。张先生称,因为停车位的车辆都很高,完全没有看到有孩子在里面。虽然他第一时间刹停了车辆,但孩子还是撞上了。孩子受伤倒地,电动车也有损伤。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开车陪孩子和家长先后去往两个医院挂号、治疗。“小朋友的骨头没问题,主要是面部有外伤。”张先生称,他陪孩子去了医院垫付挂号费后,配合交警现场勘查。
事发现场
2022年11月份,广州市交警支队海珠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显示,事发现场为海珠区某小区内部道路法院判骑车人担七成责任,未设置交通线,小区出入口设置有限速5公里的限速标志,水泥路面干燥完好。